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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输出国组织



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


石油输出国组织


英文名称:


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其他名称:


欧佩克


定义:


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现有11个成员国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和委内瑞拉。


所属学科:


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能源资源学(二级学科)



本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百科名片




  

石油输出国组织




英语简称(OPEC) ,音译为欧佩克。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现有11个成员国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和委内瑞拉。




 




 



 



欧佩克简介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简称“欧佩克”。随着成员的增加,欧佩克发展成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国际性石油组织。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现在,欧佩克旨在通过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价格波动,确保国际石油市场上石油价格的稳定,保证各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并为石油消费国提供足够、经济、长期的石油供应。

 

  宗旨: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出版物《石油输出国组织公报》(月刊);《石油输出国组织评论》(季刊);《年度报告》;《统计年报》。

 

  2003年该组织成员石油总储量为1191.125亿吨,约占世界石油储量的6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员分别是沙特阿拉伯(355.342亿吨)、伊朗(172.329亿吨)和伊拉克(157.534亿吨)。2003年该组织成员原油产量为13.218亿吨,约占世界原油产量的3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员分别是沙特阿拉伯(4.215亿吨)、伊朗(1.865亿吨)和尼日利亚(1.060亿吨)。

 


欧佩克组织结构


  欧佩克大会 欧佩克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向大会派出以石油、矿产和能源部长(大臣)为首的代表团。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需要还可召开特别会议。大会奉行全体成员国一致原则,每个成员国均为一票,负责制定该组织的大政方针,并决定以何种适当方式加以执行。

 

  欧佩克大会同时还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成员国,审议理事会就该组织事务提交的报告和建议。大会审议通过对来自任何一个成员国的理事的任命,并选举理事会主席。大会有权要求理事会就涉及该组织利益的任何事项提交报告或提出建议。大会还要对理事会提交的欧佩克预算报告加以审议,并决定是否进行修订。

 

  欧佩克理事会 欧佩克理事会类似于普通商业机构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提名并经大会通过的理事组成,每两年为一届。理事会负责管理欧佩克的日常事务,执行大会决议,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并提交给大会审议通过。理事会还审议由秘书长向大会提交的有关欧佩克日常事务的报告。

 

  欧佩克秘书处 欧佩克秘书处依据欧佩克组织条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行使该组织的行政性职能。秘书处由秘书长、调研室、数据服务中心、能源形势研究部门、石油市场分析部门、行政与人事部门、信息部门、秘书长办公室以及法律室组成。秘书处1961年设立,办公地点最初在日内瓦,后于1965年移至维也纳。秘书处内设有一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

 


石油输出国组织成立的目的


  在于协调各国石油政策,商定原油产量和价格,采取共同行动反对西方国家对产油国的剥削和掠夺,保护本国资源,维护自身利益。

 


欧佩克运作并发挥其作用


  欧佩克各成员国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团团长)在欧佩克大会上对其石油政策加以协调、统一,以促进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欧佩克秘书处负责该组织的日常事务,接受理事会的指令,由秘书长直接领导。欧佩克下设的经济委员会、部长监察委员会等多个执行机构,则履行咨询、磋商、协调等多项职能。

 

  欧佩克成员国对当前形势和市场走向加以分析预测,明确经济增长速率和石油供求状况等多项基本因素,然后据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进行何种调整。例如,在以往数次大会中,欧佩克成员国曾分别确定提高或是减少该组织的总体石油产量,以便维持石油价格的稳定,为消费国提供稳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长期的石油供应。

 

  欧佩克组织在近年曾多次使得石油价格暴涨来抗衡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为平衡世界力量有不可小觑的作用。

 


成员国与加入条件


  欧佩克组织条例规定:“在根本利益上与各成员国相一致、确实可实现原油净出口的任何国家,在为全权成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接纳,并为所有创始成员国一致接纳后,可成为本组织的全权成员国。” 该组织条例进一步区分了3类成员国的范畴:创始成员国——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的欧佩克第一次会议,并签署成立欧佩克原始协议的国家;全权成员国——包括创始成员国,以及加入欧佩克的申请已为大会所接受的所有国家;准成员国——虽未获得全权成员国的资格,但在大会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仍为大会所接纳的国家。 目前,除去印度尼西亚被暂停opec成员资格以外,欧佩克共有12个成员国,加入欧佩克的时间,它们是:阿尔及利亚(1969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亚(1962年)、尼日利亚(1971年)、卡塔尔(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67年)、委内瑞拉(1960年)、安哥拉(2007年)和厄瓜多尔(1973年加入,1992年退出,2007年重新加入)。此外,过往成员包括印度尼西亚(1962年至2008年)和加蓬(1975年至1994年)。

 

  非成员产油国

 

  

  




以下是一些非OPEC成员的产油国:

 

  * 欧洲:挪威、俄罗斯和英国。

 

  * 北美洲: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

 

  * 中东:阿曼。

 

  * 非洲:赤道几内亚。

 

  * 南美洲:巴西。

 

  * 大洋洲:澳大利亚。

 

  * 亚洲:中国、文莱、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东帝汶。

 


秘书长


  * Fuad Rouhani (伊朗): (1961年1月21日 - 1964年4月30日)

 

  * Abdul Rahman al-Bazzaz (伊拉克): (1964年5月1日 - 1965年4月30日)

 

  * Ashraf Lutfi (科威特): (1965年5月1日 - 1966年12月31日)

 

  * Muhammad Saleh Joukhdar (沙特阿拉伯): (1967年1月1日 - 1967年12月31日)

 

  * Francisco R. Parra (委内瑞拉): (1968年1月1日 - 1968年12月31日)

 

  * Elrich Sanger (印尼): (1969年1月1日 - 1969年12月31日)

 

  * Omar el-Badri (利比亚):(1970年1月1日 - 1970年12月31日)

 

  * Nadim Pachachi (伊拉克): (1971年1月1日 - 1972年12月31日)

 

  * Abderrahman Khène (阿尔及利亚): (1973年1月1日 - 1974年12月31日)

 

  * M.O. Feyide (尼日利亚): (1975年1月1日 - 1976年12月31日)

 

  * Ali M. Jaidah (卡塔尔): (1977年1月1日 - 1978年12月31日)

 

  * René G. Ortiz (厄瓜多尔): (1979年1月1日 - 1981年6月30日)

 

  * Marc Saturnin Nan Nguema (加蓬): (1981年7月1日 - 1983年6月30日)

 

  * Fadhil J. al-Chalabi (伊拉克), (代理): (1983年7月1日 - 1988年6月30日)

 

  * Subroto (印尼): (1988年7月1日 - 1994年6月30日)

 

  * Abdallah Salem el-Badri (利比亚): (1994年7月1日 - 1994年7月31日)

 

  * Rilwanu Lukman (尼日利亚): (1995年1月1日 - 2000年12月31日)

 

  * Alí Rodríguez Araque (委内瑞拉): (2001年1月1日 - 2002年6月30日)

 

  * Álvaro Silva Calderón (委内瑞拉): (2002年7月1日 - 2003年12月31日)

 

  * Purnomo Yusgiantoro (印尼), (代理): (1 Jan 2004 &)

 

  * Iin Arifin Takhyan (印尼), (代理 Yusgiantoro): (2004年1月1日 - 2004年2月)

 

  * Maizar Rahman (印尼), (代理 Yusgiantoro): (2004年2月 - 2004年12月31日)

 

  * Sheikh Ahmad Fahad Al Ahmad Al Sabah (科威特), (代理): (2005年1月1日 - 现在)

 

  * Adnan Shihab-Eldin (科威特), (代理 Al Sabah): (2005年1月1日 - 现在)

 

  由1961年1月21日至1965年4月,理事会主席亦依据职权同时担任秘书长。理事会主席和秘书长的职权由1965年4月开始分拆。



石油生产配额与国际石油市场


  欧佩克组织条例要求该组织致力于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因此,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产油国减少了石油产量,欧佩克将增加其石油产量,以阻止石油价格的飚升。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也有可能依据市场形势减少石油的产量。

 

  欧佩克并不能控制国际石油市场,因其成员国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只占世界石油、天然气总产量的40%和14%。但是,欧佩克成员国出口的石油占世界石油贸易量的60%,对国际石油市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特别是当其决定减少或增加石油产量时。欧佩克旨在保持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并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稳定的石油供应,兼顾石油生产国与消费国双方的利益。欧佩克通过自愿减少石油产量,或在市场供应不足时增加石油产量的方法来达成上述目标。例如,1990 年海湾危机期间,欧佩克大幅度增加了石油产量,以弥补伊拉克遭经济制裁后石油市场上出现的每天300万桶的缺口。

 


与中国石油


  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OPEC)秘书长巴德里(Abdalla Salem el-Badri)称,已经与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就中国石油需求、投资和战略石油储备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巴德里拒绝向外界透露双方的会谈内容。巴德里表示,欧佩克欢迎中国对其成员国石油产业上下游环节的投资。同时,双方还就成员国对中国石油产业的投资进行了讨论。欧佩克成员国对中国石油产业的投资多数集中在下游环节。

发布时间:2011-02-01 09:52:24  被阅览数:3830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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